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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3 屆初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75191 | 科目:初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3 屆初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75191

年份:108年

科目:初階授信法規

18.有關參與分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參與分配應以書狀聲明之
(B)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參與分配,毋庸繳納執行費
(C)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聲明參與分配時,應提出該執行名義之證明文件
(D)對執行標的物有擔保物權之債權人,不問其債權已否屆清償期,應提出其權利證明文件,聲明參 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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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須繳納參與分配之執行費: 未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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