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有關強制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
(B)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
(C)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D)開始強制執行前,均應傳訊當事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2), C(1), D(47), E(0) #1918698
統計: A(0), B(2), C(1), D(47), E(0) #1918698
詳解 (共 2 筆)
#6129730
第 1 條
民事強制執行事務,於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民事執行處辦理之。
強制執行應依(A)公平合理之原則,(B)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C) 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民事強制執行事務,於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民事執行處辦理之。
強制執行應依(A)公平合理之原則,(B)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C) 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第 9 條
開始強制執行前,除因調查關於強制執行之法定要件或執行之標的物認為必要者外,(D)無庸傳訊當事人。
開始強制執行前,除因調查關於強制執行之法定要件或執行之標的物認為必要者外,(D)無庸傳訊當事人。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