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有關財產分類及數量編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類編號後再做數量編號
(B)分類編號按節、目、類、項、號的次序為之
(C)數量編號依購置數量和購入金額為之
(D)數量編號應按照財物標準分類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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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2), B(97), C(26), D(83), E(0) #1936412

詳解 (共 4 筆)

#3316338
(B)分類編號按類、項、目、節、號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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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8813

(A)分類編號後再做數量編號
(B)分類編號按節、目、類、項、號的次序為之 

(C)數量編號依購置數量和購入金額為之  個體財產名稱次序
(D)數量編號應按照財物標準分類為之    個體財產名稱、購置數量、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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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8724
第 19 點
財產分類及數量之編號,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分類編號:依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類、項、目、節、號編之。
(二)數量編號:於分類編號後,依各個體財產名稱、購置數量、次序先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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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8809

財產分類及數量之編號,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分類編號:依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類、項、目、節、號登錄,如財物標準分類 未列舉者,應層報中央主計機關統一訂定。

(二)數量編號:於依分類編號登錄於財產管理系統後,系統即依各個體財產名稱、 購置數量、次序自動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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