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期貨商經營自營及經紀業務者,下列何者錯誤? (A)應於每次買賣時,以書面..-阿摩線上測驗
Cypress Chou 大四下 (2022/08/11): 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 11 條 期貨商經營經紀及自營期貨業務者,應各別獨立作業,其業務資訊不得互為流用,且不得損害期貨交易人權益。 第 33 條 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委託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當面委託者,應填寫買賣委託書並自行簽名或蓋章,其以書面、電話、電報或其他方式委託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由受託買賣之業務員依委託內容填寫買賣委託書。 買賣委託書除委託人當面委託並簽章或當事人事前另有約定者外,期貨商應於事後交由委託人補行簽名或蓋章。 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應保存足資證明委託事實之紀錄。 第 53 條 期貨商經營自營業務,應注意勿損及公正價格之形成及其營運之健全性,並不得利用業務關係得知之訊息,對其客戶有足致損害之行為。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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