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何者不是「消防法施行細則」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A) 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
(B) 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C) 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D)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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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8), C(4), D(16), E(0) #1544534

詳解 (共 1 筆)

#4165654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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