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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2 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初級_第二科:智慧財產概論及評價職業道德#112806 | 科目:iPAS◆智慧財產概論及評價職業道德◆初級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2 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初級_第二科:智慧財產概論及評價職業道德#112806

年份:111年

科目:iPAS◆智慧財產概論及評價職業道德◆初級

18. 下列何者屬於我國專利法第 24 條所規定不予發明專利的範圍? I. 微生物學的生產方法 II. 人類的診斷、治療方法 III. 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方法
(A) I, II, III;
(B)僅 I, III;
(C)僅 I, II;
(D)僅 II,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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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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