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關於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歸屬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專利專責機關僅就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得否授予專利權為個案
性之審查,至專利申請權之歸屬乃當事人間私法上權益之糾紛,非專利專
責機關所得置喙;
(B) 專利申請權之歸屬發生爭執時,應先由法院加以判斷後,再由權利人檢附
確定判決書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變更權利人名義;
(C) 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完成之發明,雖與職務無關,但受雇人之研發成果如
利用到雇用人資源或經驗者,屬於職務上發明;
(D) 出資聘人從事研發與僱傭法律關係不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其研發成果
權利之歸屬,原則上應依當事人之約定;如未約定,則歸屬發明人、新型
創作人或設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