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港務局◆法學緒論
>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法學緒論#7211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法學緒論#72115 |
科目:
港務局◆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法學緒論#72115
年份:
104年
科目:
港務局◆法學緒論
18. 下列何項情形勞工得向雇主請求發給資遣費?
(A)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勞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B)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雇主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者
(C)不定期契約經勞工預告終止契約
(D)季節性定期契約期滿離職時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阿志
2026/01/12
私人筆記#7724944
未解鎖
勞動基準法 第14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
(共 46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