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以下何者為投顧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業務須符合之條件?
(A)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
(B)最近半年未曾受主管機關警告之處分
(C)營業滿二年,並具有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能力
(D)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小榜眼 高二上 (2019/11/08)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已兼營期貨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 事業申請或同時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兼營期貨顧問業務者, 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七千萬元。 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但取得營 業執照未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者,不在此限。 三、最近三個月未曾因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或期貨研究分析受中華民國證券 投資信託暨顧問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或中華民國期貨.....看完整詳解
1F
rrr yoyo 大一上 (2019/10/07)

投顧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業務:資本★★5...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8. 以下何者為投顧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業務須符合之條件? (A)實收資本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