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人事管理辦法以下何者錯誤?
(A)本院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從業人員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得由部門主管簽請資遣。
(B)小明於本院工作年資兩年六個月十一天,資遣預告須於 10 日前告知。
(C)從業人員辦事不力、疏忽職守,有具體事實其情節嚴重者,應予免職。
(D) (不)復職之申請,應於一個月前簽呈檢附留職停薪之「人事通知單」申請復職,經處 (部)長級以上主管核簽後會人事部門覆核,依核決權限呈核准後,再於復職日持該簽呈至考勤 部門辦理復職手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