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3ψ4w 11.4kV 多重接地供電線路跨越道路或街道時,與地面之垂直間隔不得小於 (A)5.0 公尺 (B)5.5 公尺 (C)6.0 公尺 (D)5.6 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