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附業營運處、北區營運處)_從業人員聯合甄試試題_第 10 階-助理站務員-運務:鐵路法畫等)#137363
年份:115年
科目:鐵路◆鐵路法(概要)
18. 對於人或財產有致損害之虞者之物品,若因申報不符,致鐵路機構蒙受損害,其損害賠償應由下列何者負責? (A)託運人 (B)受貨人 (C)運送物所有人 (D)運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