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STCW 2010 A-III/2 規定,在750 瓩以上至3,000 瓩船舶之大管輪,申請發證之強制性最低要求專長項目,下列何項沒有包括在內 ?(A)輪機工程(管理級)(B)電機、電子及控制工程(管理級)(C)控制船舶操作及船上人員管理(管理級)(D)輪機英文(管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