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 107-1 條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 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 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18. 關於保險契約之無效事由,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保險契約成立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