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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0. 某甲有一保險契約,保額 100 萬元,身故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若甲於 104 年 7 月 11 日(21 歲)不幸罹癌過世,身後遺有待扶養之親屬甲父、甲母、 配偶(乙)、長子(丙)、長女(丁)、次女(戊),次女(戊)並於 104 年 7 月 12 日因保母照顧不當身故,則有關 100 萬元保險金之分配,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 若某甲生前有債務時,債權人可向保險公司提出代位申請 100 萬元 保險金
(B) 若某甲生前有債務時,債權人可向保險公司提出代位申請扣除喪葬 費用(55.5 萬元)後之 44.5 萬元保險金
(C) 不論甲生前有無債務,乙可得 50 萬元,丙、丁各得 25 萬元保險金
(D) 不論甲生前有無債務,甲父、甲母、乙、丙、丁各得 20 萬元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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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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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大一下 (2022/03/11):

「法定繼承人」及其「繼承順位」是依據民法規定而來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姊妹。

受益人以生存者為限,其中一名子女(戊)已身故;所以配偶先取得一半應繼分50萬之後,剩下50萬由另外二名子女平分,子女每人可得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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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某甲有一保險契約,保額 100 萬元,身故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若甲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