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請求給付金額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者,適用小額訴訟程序2. 請求給付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 50 萬元以下者,當事人雙方亦得經書面合意,要求法官改用小額程序審理。3 對於第二審裁判,不可以再上訴或抗告。上訴二審須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始得上訴。
28. 關於理賠訴訟,下列何者為非? (A) 若爭議之理賠金為 40 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