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發行限制員工n權利新股者,不適用第 1 項至第 6 項之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n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n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n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前二項規定發行新股者,其發行n數量、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證券主管機關定之。
21.相關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任何股份有限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