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警械使用條例第 13 條規定,特定人員執行職務時得準用該條例,下列何者為非..-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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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1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13 警械使用條例 第 13 條 (司法警察、憲兵、軍法警察、駐衛警察之準用) I. 本條例於其他司法警察人員 D 及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軍法警察 C 職務或經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 A 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II.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B)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32&flno=72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2 條 I.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