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
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C)。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勞動基準法第 9 條1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2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3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C)特定性工作之定期契約屆滿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視為不定期契約。(D)有繼續性但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性契約。
(A)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錯,沒有限制期限。(B) 特定性定期契約最長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 對(C) 特定性工作之定期契約屆滿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 錯,刪除線的地方應改為 定期契約。(D) 有繼續性但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 => 錯,刪除線的地方應改為 不定期契約。
16 下列關於特定性工作之敘述,何項正確? (A)特定性定期契約最長不得逾三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