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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4 對於審標決標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投標文件審查結果,不須通知投標廠商
(B)審標結果須有 3 家廠商合格,始可決標
(C)決標後才審查規格
(D)有 3 家廠商合格投標,即應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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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 Tsai 國三下 (2018/06/15)
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略以)機關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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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30)

第 51 條
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條件,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
前項審查結果應通知投標廠商,對不合格之廠商,並應敘明其原因。
第 48 條
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
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
二、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
三、依第八十二條規定暫緩開標者。
四、依第八十四條規定暫停採購程序者。
五、依第八十五條規定由招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置者。
六、因應突發事故者。
七、採購計畫變更或取銷採購者。
八、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特殊情形。
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34 對於審標決標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投標文件審查結果,不須通知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