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第 18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 19 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第 20 條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25 關於刑法處罰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