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有公投投票★(...
樓上 板橋已經是板橋區了喔~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第 24 條第1項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立法委員、縣市議員、村里長候選人:年滿23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年滿26歲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年滿30歲
7 依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幾歲,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A) 18 歲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