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人之代表有一或數人,但代理人得有數人(公司56I) (B)在制度上,代表與法人是一個權利主體內的關係(人格關係),而代理人與本人是兩個主體間的關係(人格關係) (C)法人代表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包括事實行為及侵權行為,但代理人僅得代為法律行為及準法律行為(民27、28) (D)代表係法人的機關,代表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無所謂效力歸屬本人的問題。在代理關係上,代理人的 行為並非本人的行為,僅其效力歸屬於本人而已(民103)
(A)第 27 條
2 法人之代表與代理有所不同,下列關於兩者區別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