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 買賣不破租賃, 但租期不可超過5年除非有公證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13 已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租賃物已交付於承租人占有後,出租人卻將租賃物之所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