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雇主如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僱用中高齡者,..-阿摩線上測驗
1F Aicture Lai 高二下 (2018/09/24)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 21 條 雇主依前二條規定申請僱用獎助,依下列規定核發: 一、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工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僱用第18條第3項第1款至第3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13,000千元。 (二)僱用第18條第3項第4款至第10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11,000元。 (三)僱用第18條第1項第2款人員,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9,000元。 同一雇主僱用同一勞工,合併領取本僱用獎助及政府機關其他之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最長以12個月為限。 第 18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第4條受託單位受理下列各款失業勞工之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無法推介就業者,得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 一、失業期間連續達3...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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