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之外國..-阿摩線上測驗
1F Aicture Lai 高二下 (2018/09/25)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9-1 條 前條第1項規定之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應規劃下列事項: 一、飲食及住宿之安全衛生。 二、人身安全之保護。 三、 四、 五、住宿地點及生活照顧服務人員。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或家庭看護工之工作者,免規劃前項第3款及第4款規定事項。 雇主為第1項第5款事項之變更,應於變更後7日內,以書面通知外國人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