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不自證己罪權利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2款,被告有緘默權,在應訊時可以不陳述,不應被國家強迫自白,同時受到無罪推定的保障,不能只因為保持緘默而認為被告有罪或科以較重的刑度。
△自白與毒樹果實一.所謂的「毒樹果實原則」,指非法取得之證據為毒樹,由該非法證據所衍生之證據,即令係合法取得,仍為具毒性之毒果,不得使用。
毒樹果實理論的核心內容在於:證據的非法來源為毒樹,基於該違法取得的證據再以合法手段間接取得的其他證據(第二次證據或衍生證據),則如同從毒樹長出來的毒果,亦不得食用(使用)。 也就是第一違法取得的證據將會汙染基於此違法證據所合法取得的證據。
(A) 被告的緘默權是合法的,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無義務自白。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可保持緘默,避免強迫陳述,同時保障不因行使緘默權而受不利影響。(B) 自由心證原則是法官判決的基礎,表示法官擁有自主判斷的權力,獨立斟酌全面證據後作出判斷。這不是恣意妄為,而是依法行使自主心證。(C) 從舊從輕原則指的是當法律變更時,適用行為時的法律。但若後來的法律對行為人有利,即處罰較輕,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D) 毒樹果實原則是指若取得的證據過程中使用非法手段,即「毒樹」,則所有從中獲得的證據都可能被排除,即「毒樹果實」。此理論源自美國法律,強調排除非法手段所得的證據,填補了證據排除法則的不足。
20. 所謂的「不自證己罪」即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_____制度設計。 (A)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