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團體只安排 1、2 位特別積極...
焦點團體法 採不干擾 , 因此若安排 1-2位(介入=干擾)
焦點團體的目的是收集多樣化的觀點和意見,因此最好避免讓少數幾個積極發言的參與者主導討論,這樣會限制其他參與者的發言機會,導致收集的資料不夠全面和多樣化。焦點團體應該由主持人來引導,確保每個參與者都有機會發表意見。
16 下列有關「焦點團體」的敘述,何者錯誤? (A)焦點團體是一種質性的研究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