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憲法第108條規定,有關「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事項,係:(A)由中央立法..-阿摩線上測驗
1F 小明 小五上 (2020/10/1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108 中華民國憲法第108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省縣自治通則。 二、行政區劃 。 三、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教育制度。 五、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航業及海洋漁業。 七、公用事業。 八、合作事業。 九、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十、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土地法。 十三、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公用徵收。 十五、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移民及墾殖。 十七、警察制度。 十八、公共衛生。 十九、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