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對言論出版自由並非絕對 得以法律規範明確限制
猥褻雖為不確定概念.但實為可理解可預見可審查範圍限制尚且合理無不符23條比例原則11條言論出版自由本旨
39 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