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事變更
行政程序法147條:
-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
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
- 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
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
- 契約賦與彈性,故當契約的外在環境改變,將導致履約會影響契約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或在契約條件的履行上有實質的困難,則應協調雙方於合理的範圍內調整或終止契約。
51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