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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司法院大法官對於國家與公務員之關係的理論,歷年來陸續修正,目前係採下列何種理論?
(A)特別權力關係
(B)特別契約關係
(C)公法上職務關係
(D)公法上指揮關係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坂田 銀時(未來警界萬事屋 高三上 (2017/06/08)
 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人民有從事工作及選擇職業之自由,迭經本院釋字第四0四號、第五一0號、第五八四號、第六一二號與第六三四號解釋在案。國家與公務員間具公法上職務關係,公務員依法享有身分保障權利,並對國家負有特別義務,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即因此受有相當之限制,本院釋字第四三三號、第五九六號與第六一八號解釋足資參照。公務員離職後與國家間公法上職務關係雖已終止,惟因其職務之行使攸關公共利益,國家為保護重要公益,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度內,以法律課予特定離職公務員於一定條件下履行特別義務,從而對其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尚非憲法所不許。

16 司法院大法官對於國家與公務員之關係的理論,歷年來陸續修正,目前係採下列何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