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刑法第 157 條挑唆或包攬訴訟罪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挑唆訴訟行為,係指他人本無興訟之意,行為人從中唆使,使其提起訴訟
(B)若該他人未興訟,無礙於本罪的成立
(C)意圖漁利,乃指意圖從中取利之意
(D)行為人登記參選後,為了爭取選票,多方包攬選民訴訟,不另收報酬,也算意圖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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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vhome 高二上 (2019/05/08)
(A)挑唆訴訟行為,係指他人本無興訟之意,行為人從中唆使,使其提起訴訟(參刑法第157條) (B)若該他人未興訟,即屬本罪所不罰之未遂行為無礙於本罪.....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ㄈㄈ 小六下 (2019/02/06)

依35年院解字第3104號解釋意旨須使其成訟

4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21)

挑唆,係挑撥唆使之意,如他人本無興訟之意

      ,巧言使其成訟之情形是;

(A)挑唆訴訟行為,係指他人本無興訟之意,行為人從中唆使,使其提起訴訟

(C)意圖漁利,          意圖從中取利之意

沒有罰未遂 所以必須 要有成困才能罰教唆人

是;至該條所謂訴訟 ,係指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而言



16 刑法第 157 條挑唆或包攬訴訟罪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挑唆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