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甲假冒警察,對珠寶店老闆 A 聲稱其店內某翡翠項鍊是贓物,若不交出來給甲扣押,將逕行逮捕 A, A 心生畏懼,僅能無奈交出翡翠項鍊。依實務見解,甲應如何論罪?
(A)甲僅論以高度之恐嚇取財罪,殊無再適用詐欺取財罪之餘地
(B)甲僅成立加重詐欺罪
(C)甲成立加重詐欺罪與恐嚇取財罪,想像競合,從一重論加重詐欺罪
(D)甲成立加重詐欺罪與恐嚇取財罪,法條競合,從一重論加重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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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110年已上岸。 大三下 (2021/05/06)
以題意,(一)甲假冒警察——>成立第339-4-(1)第1款 冒用公務員名義犯之✔️(二)至A心生畏懼.....看完整詳解
15F
好運柴犬 高一下 (2021/08/11)

不懂大家為甚麼覺得6F錯誤,他給的座談會見解是正確呼應本題所考實務見解的

16F
沒事多寫題,多寫題沒事 幼兒園下 (2022/07/31)

D選項正確,詳解如下:

甲以虛構之事實恐嚇珠寶店老闆A,係基於一個不法所有之意圖,而對珠寶店老闆A施以詐術,繼加以恐嚇,可認為係出於單一決意而為不同種類之數個自然意義下的行為(一行為)。

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其保護法益為個人財產;而刑法第 346 條之恐嚇取財罪,亦係以個人財產為保護法益,但乃兼及被害人的意思決定自由及行動自由,是二罪均係重在保護個人財產,就此而言,具有保護法益之同一性。甲於詐欺行為後,就前行為所攻擊的同一「行為客體」(珠寶店老闆A)再次加以攻擊,並未擴大珠寶店老闆A法益之侵害,故二罪應屬法條競合。

關於法規競合,其競合型態主要有四種,即特別關係、補充關係、吸收關係及擇一關係。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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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行雲流水 大一下 (2023/06/04)
侵害法益不同想像競合
侵害法益相同法條競合

32 甲假冒警察,對珠寶店老闆 A 聲稱其店內某翡翠項鍊是贓物,若不交出來給甲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