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下列何者為要式行為? (A)終身定期金 (B)人事保證契約 (C)旅遊..-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stupid kitten 大一上 (2018/09/17)
「要式契約」與「不要式契約」: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契約之成立,原則上只須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即可,無須以特定方式為之,即為「不要式契約」。「訂婚」、「借貸」、「承攬」、「和解」、「保證」、「旅遊」等,均為「不要式契約」。契約,應依一定方式締結者,為「要式契約」。「終身定期金契約」、「人事保證契約」、「兩願離婚契約」等,均應以「書面」為之(民法第740條、第756條之1第2項、第1050條),即為「要式契約」。應注意者,民法第760條規定:「不動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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