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第 81 條
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該土地者,處應納登記費二十倍以下之罰鍰。
17.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該土地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