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付牛肉麵的錢100元(一個債權-老闆 一個物權100元)
老闆牛肉麵給甲(一個物權)
所以就是一個債權 2個物權(100元和牛肉麵1碗)
買賣:1個債權行為
一手交錢(一個物權行為)一手交牛肉麵(一個物權行為)=2個物權行為
總結:1個債權行為、2個物權行為
4. 甲中午至餐廳吃了一碗牛肉麵。則甲與餐廳間法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