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伯理控告麥迪遜案
司法權在三權分立的原始設計和美國憲法當中被視為是最小的權力主體 (EX:憲法明定的條文最少)
甚至二戰後德國基本法稱其為第3權
直到1803年在馬伯里控麥迪遜案(判例)中發展出司法審查權
大法官可以宣告某法律或政治行為違憲的權力
乃是一種制衡或者傷害立法和行政權
為司法的第一次擴權
但三權本為一體,乃互相消長制衡
所以必須對其做出限制,EX:不告不理、不處理政治問題
11 美國最高法院行使司法審核,是源於: (A)憲法明訂(B)國會立法(C)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