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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國家不得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侵害人民權利,係何種原則之表現?
(A)比例原則
(B)平等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法安定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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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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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國三下 (2018/10/11)
比例原則意義:國家在實施公權力的作為,要求「方法與目的」之均衡,保護人民的權利免於遭受國家的過度侵害,又稱「禁止過度原則」。比例原則係調和行政裁量權與人民權利之同時並存,故在干涉行政領域採最嚴格的審查基準。 依程序法第 7 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依下列.....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秦晴(阿摩題目和課本,沒有 (2019/03/07)

不擇手段>>比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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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Win Wine (2020/08/05)

第 7 條(比例原則)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目的上之適合性)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手段上必要性)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狹義比例原則、衡量性原則、禁止過度原則、妥當性、相當性)

7F
hchungw 研一上 (2020/09/10)

不擇手段侵害人民權利

有違比例原則

18 國家不得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侵害人民權利,係何種原則之表現? (A)比例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