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1項後段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下列..-阿摩線上測驗
1F 胖 高一上 (2023/09/12)
(A) 不適用條約協定之採購,限我國廠商投標 第 17 條 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應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規定辦理。 前項以外情形,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外國法令限制或禁止我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者,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該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 (B) 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須為製造廠之代理商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二 、 資 格 限 制 競 爭 (二十) 投標時須檢附原廠製造證明、原廠代理證明、原廠願意供應證明、原廠品質保證書。 非屬資格標準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範圍,採購法第三十七條。 訂定之廠商資格為「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以下簡稱資格標準)所無或違反或較該標準更嚴格...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