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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依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人民得聲請解釋憲法之類型?
(A)其所受確定終局裁判中所適用之最高法院判例是否違憲
(B)其所受確定終局裁判中所適用之法規命令是否違憲
(C)其所受確定終局裁判本身是否違憲
(D)其所受確定終局裁判中所適用之地方自治條例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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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小銀 高二下 (2018/12/02)
大法官只能審查抽象的規範是否違憲(如法律、命令、判例、最高.....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6F
Omi De 高三下 (2023/06/02)
憲法訴訟法實施後,終局裁判送達6個月內可以提出憲法訴訟,這題應該送分吧
17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30)

(A)選項的最高法院判例,只限於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憲法訴訟法修正之條文施行後3年內,人民於上開條文施行後所受確定終局裁判援用之判例、決議,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者,適用聲請解釋憲法,但如今已經是112年,已經不適用了,因此不具判例效力,視同一般個案判決,個案判決應用盡救濟途徑始得聲請釋憲,因此也可以是正確答案,麻煩更正一下(只限於107年12月7日至110年12月7日之最高法院判例才適用聲請釋憲)

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憲法訴訟法修正之條文施行後3年內,人民於上開條文施行後所受確定終局裁判援用之判例、決議,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準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聲請解釋憲法

(C) 其所受確定終局裁判本身是否違憲→聲請人必須用盡救濟途徑,始得聲請釋憲

 

18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8/08)

新法下人民聲請釋憲之客體,計有法規範及裁判二者,前者按該法立法理由 ,係指中央及地方之立法與行政機關之立法行為,故自包括法律、法規命令等


然而是否包含判例、決議?本文以為,應否定之,除此本為大法官迫於現實,不得不將該等司法行為解釋為立法行為, 而現已有裁判憲法訴訟制度解決外,自立法沿革亦可窺知一二, 蓋 2013 年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草 案第 61 條之立法理由 7 中可發現,當時將判例、決議納入法規範一詞之中,然今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之立法理由卻將 此等文意刪除,顯然代表立法者係有意 排除判例與決議,且此二者亦非屬中央 或地方立法與行政機關之「立法」行為


資料來源:http://ja.lawbank.com.tw/pdf/司法新聲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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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依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人民得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