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預算金額新臺幣120萬元之採購..-阿摩線上測驗
1F 蔡太陽 高三下 (2020/11/03)
(A)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依採購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其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非以詢價金額認定之。 (B)採購法102 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廠商對前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無論該案件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機關依前條通知廠商後,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或申訴,或經提出申訴結果不予受理或審議結果指明不違反本法或並無不實者...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