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種職務之人事任免是專屬於總統,且毋須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A)..-阿摩線上測驗
2F Gigi Su 高一上 (2022/05/16)
法組 第 66 條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特任。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 (以下省略) 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以下省略) 憲法增修條文 第 7 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以下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