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組織法 第 104 條
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以資淺者為先,資同以年少者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
30 有關裁判評議時,參與法官之陳述意見順序,何者正確? (A)次序以資深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