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原告甲居住於臺北,將其所有位於新竹之房屋借與被告乙使用,後因乙不當使用房屋,甲請求返還系爭房屋而遭到乙拒絕,甲乃根據物上請求權,訴請法院就上述訴訟標的,判令乙返還系爭房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案應由臺北地院管轄
(B)此案應由新竹地院管轄
(C)若此案於臺北地院起訴,並上訴至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應以管轄錯誤為理由廢棄原判決
(D)本件為專屬管轄,故無從發生應訴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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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榜題名 高一下 (2018/10/03)
(一)依民事訴訟法§10Ⅰ規定:「因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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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Auko Re 大二下 (2021/08/21)
第 10 條
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其他因不動產涉訟者,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5F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 研一上 (2022/03/10)

所有位於新竹是關鍵,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因此正確是:新竹地方法院管轄,而不是台北,考錯誤的選台北錯,選A答案。

6F
大一下 (2022/07/24)

1.被告處2.標的處3.行為處4.結果處  都有可能成為管轄法院
至於原告處僅有可能於應訴管轄時成為管轄法院
惟本題為專屬管轄 , 無應訴管轄適用之權利
故A台北地院(原告處所)有管轄權是錯誤的

1 原告甲居住於臺北,將其所有位於新竹之房屋借與被告乙使用,後因乙不當使用房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