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大法官之任期為 8 年,不分屆次..-阿摩線上測驗
1F kujira 高二上 (2020/06/22)
(A)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B)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C)司法院組織法第 5 條: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D)司法院組織法第 4 條,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