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甲、乙兩人就甲所有房屋之買賣價金,原意以新臺幣(下同)1255 萬元成交,並由出賣人甲將該契約之 內容寫成書面。甲在書寫時,因未注意在不同條款間分別將買賣價金寫成一千二百五十萬元,1200 萬元, 及壹仟貳佰伍萬元整等三種情形,則甲、乙之房屋買賣價金應以下列何者為正確?
(A)最低額之 1200 萬元
(B)一千二百五十萬元
(C)1255萬元
(D)壹仟貳佰伍萬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研二上 (2018/10/05)
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原.....看完整詳解
3F
古美門研介 大一下 (2018/11/14)

民法第4條:「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noot(已上榜 研一下 (2020/03/26)
先看原意在看文字
5F
口愛不給虧 大四下 (2023/10/21)
甲、乙兩人就甲所有房屋之買賣價金,原意以新臺幣(下同)1255 萬元成交,並由出賣人甲將該契約之 內容寫成書面。甲在書寫時,因未注意在不同條款間分別將買賣價金寫成一千二百五十萬元,1200 萬元, 及壹仟貳佰伍萬元整等三種情形,則甲、乙之房屋買賣價金應以下列何者為正確?

1 甲、乙兩人就甲所有房屋之買賣價金,原意以新臺幣(下同)1255 萬元成交,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