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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5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股份之股東,始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股東所提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C)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D)公司負責人違法未將股東提案列入議案者,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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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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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研一上 (2018/09/25)
《公司法》第172條之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A)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C)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有左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Jc 高三下 (2020/02/23)

@109警特要正取

公司法 第172條-1 第4項: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列為議案

.........................................

B:

會不會是()沒有強制性

所以股東會可以不列入議案?

9F
10F
小威(111已上岸) 高二上 (2021/05/11)

百分之三是這個!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45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繼續 1 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