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最佳解有個觀念大家要釐清
雖然說死亡是繼承發生的唯一原因,被繼承人沒死亡就沒有後續繼承的問題沒有錯,
但是『繼承回復請求權』的重點不在被繼承人死了沒,而在於繼承人的繼承權被侵害了。
ex: 在台灣的A父,有一子B,B在國外念書,而A父在台灣有一乾兒子C (這裡的乾兒子,是民間的一種習慣,不是民法上的養子 ) ,而後A死亡留下1000萬財產,沒有繼承權的C獨自佔有A的遺產,而B回國後才知悉,這時候B就可以向C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因為在法律上擁有繼承權的是B,這時候B的繼承權被侵害了。
記:<繼承開始前>.......
38.有關民法繼承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除配偶外,法定繼承人僅限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