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 8 條 有關鉛作業是每年做其它都是六個月
二、粉塵危害預防標準所稱之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粉塵濃 度一次以上。三、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一所列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 其濃度一次以上。四、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二所列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 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五、接近煉焦爐或於其上方從事煉焦作業之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溶於苯 之煉焦爐生成物之濃度一次以上。六、鉛中毒預防規則所稱鉛作業之作業場所,應每年監測鉛濃度一次以上 。七、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所稱四烷基鉛作業之作業場所,應每年監測四 烷基鉛濃度一次以上。
3. 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鉛中毒預防規則所稱鉛作業之作業場所,應..-阿摩線上測驗